淮安市盱眙縣嚴把事業單位法人誠信關
發布時間:2017-09-14
為進一步促進事業單位誠實守信地開展業務活動,以政務誠信引領帶動社會誠信建設,盱眙縣信用辦聯合縣編辦嚴把事業單位法人誠信關。
根據國家發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和《盱眙縣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辦法(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法定代表人變更事項,盱眙縣編辦及時將9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通報主管部門和縣信用辦,縣信用辦向失信法人所在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發出信用提醒函,督促失信法人及時修復失信行為,履行判決義務,同時告知相關單位及人員,若不能及時修復相關失信行為的,將受到聯合懲戒,即降低單位信用等級,凍結單位業務辦理權限,收回法人證書等,若拒不執行則要求主管部門及時更換法定代表人。目前,9家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已全部修復失信行為。
今后盱眙縣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在法人變更前通過最高法院網站查詢比對,嚴把事業單位法人誠信第一道關。
(盱眙縣信用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