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將建社會組織“紅黑名單”
時間:2018-10-17 來源:信用淮安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表示,天津市將對社會組織建立“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此褒揚誠信,懲戒失信。
近期,民政部門將盡快把社會組織信用信息采集錄入到社會組織信息管理系統,并依托“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每月25日前,登記管理機關要對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進行匯總、上報,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將成為重點監管對象,可對其采取不給予資金資助、不購買服務、不授予相關榮譽稱號等懲戒措施。
在嚴懲失信社會組織的同時,天津市還將加大對誠信社會組織的支持和激勵力度。信用良好的社會組織可享受優先承接政府授權和委托事項;優先獲得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優先獲得資金資助和政策扶持;優先推薦獲得相關表彰和獎勵等。
據介紹,社會組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將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未按照有關規定設立黨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在抽查和其他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發放整改文書要求限期整改,社會組織未按期完成整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弄虛作假辦理變更登記,被撤銷變更登記;受到限期停止活動行政處罰;受到5萬元以上罰款處罰;三年內兩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滿5萬元罰款處罰;被司法機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吊銷登記證書、撤銷成(設)立登記決定。